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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类型:原创 分类:政策

2024-05-23 08:39

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申办指南

一、申办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二)《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

(三)《化肥进口关税配额暂行办法》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化肥国营贸易或非国营贸易经营权。

(二)已获得当年化肥关税配额。

三、申请材料

(一)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申请表。

(二)经签约方签字盖章的进口合同正本。

(三)到港海运提单(正本复印件)。

(四)属于委托代理进口的,应当提交正本《委托代理协议》。

(五)无法提供银行购汇凭证的,需附稍后提供银行购汇凭证的承诺函一份。

四、签发机构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受商务部委托的相关省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

五、申请方式

线上(或线下)申请。

六、办理程序

企业申领用于身份认证的电子钥匙并绑定电子公章→登录商务部官网→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登录相应许可证申领系统→在线填写申请表→附件中上传申请材料的扫描件→提交申请表→发证机构初核通过→复审通过→生成进口关税配额证明(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发送海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

七、审核结果

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企业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化肥进口关税配额证明》。

八、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九、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十、 许可证签发管理机构

名称: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隆福寺街99号 100010

十一、咨询电话

业务咨询电话:010-84181558/84181557

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客服电话:010-67870108

电子钥匙技术支持:010-58103599

十二、投诉电话

电话:010-84095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