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出口货物实施许可证管理,是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重要措施,它在合理配置资源、维护国家经济利益和经济安全,规范进出口经营秩序和营造公平透明的贸易环境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近年来,随着数字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世界贸易形势的不断变化,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在管理政策、管理方式等方面出现新的变化。为摸清世界主要经济体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现状,探索完善新时期符合我国国情的许可证管理体制,不断提升许可证管理水平,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现启动委托研究工作,向社会公开征集研究单位。有关事项公开如下:
一、研究内容和要点
聚焦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现状,开展管理政策、管理机制、施行情况及监管方式的研究,包含以下要点:
(一)世界主要经济体现行的进出口许可证管理政策和管理机制,包括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机构及职责分工,执行机构间的管理方式和内容等。
(二)世界主要经济体现行的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施行情况,包括对许可证申请和签发管理的具体要求,许可证签发方式,清关使用率要求,许可证数据监测、预警功能的发挥情况等。
(三)世界主要经济体现行的进出口许可证监管方式,包括保证许可证申请和签发行为合规性的技术手段,对已签发的许可证的核查方式,对违规申请和签发行为的处罚手段和方式等。
(四)综合对比世界主要经济体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现状,结合我国国情,有针对性地提出我国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相关建议,为探索完善新时期符合我国国情的许可证管理体制提供支撑。
二、申报要求
(一)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咨询机构等单位可按要求自愿申报。
(二)申报单位应当具有开展贸易管制、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等相应研究的专业能力和经验。研究负责人应当具备较高的政治素养,在外贸管理领域具备较高的研究造诣和丰富的理论实践经验,应能够承担统筹组织和实际研究工作。
(三)申报单位应当如实填写《申请承办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委托研究文件》,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委托研究文件一式三份连同相关证明材料,通过邮政或快递寄至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综合处(北京市东城区隆福寺街99号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邮编100010),信封上注明“申报材料”。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ZHC@licence.org.cn,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名称”。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3日(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三、其他事项
(一)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将组织对申报文件及有关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择研究单位并通过我局网站进行公布。对于研究服务委托单位,将签订研究服务委托合同书,并给予一定经费支持。
(二)研究执行时间为合同签订时间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承担研究服务单位应当接受我局组织的开题评审、中期检查、定期报告和结题评审。
(三)本次委托研究的最终解释权归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所有。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所有。
联系人: 王诗佳 010-84181530
丁博治 010-84181537
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2024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