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配额许可证事务局 类型:原创 分类:其它
2021-09-02 16:42
(一)负责国资委及所属和其他中央企业受权范围内的部分自动进口许可证(非机电)、全国企业受权范围内的部分自动进口许可证(非机电)、部分关税配额证明的签发工作。
(二)负责全国企业受权范围内的部分自动进口许可证(非机电)的复审工作。
(三)负责相关自动进口许可证、关税配额证明商品的调研工作。
(四)负责部分行政许可事项材料的接收工作。
(五)负责相关自动进口许可证、关税配额证明商品的对外咨询工作。
(六)承办许可证局交办的其他事项。